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和教育转型升级发展,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技术精湛的教科研队伍,结合实际需要和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建立兼职教研员制度,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兼职教研员申报范围
我市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兼职教研员任职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教育政策和理论水平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在教学一线担任教学或管理工作,业务水平高,创新意识强,学科专业能力和教研能力在全市同学科领先。任职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称号,或者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述。
(三)具有10年以上教龄,一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等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岁。
三、兼职教研员工作职责
(一)积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改革新动向,勇于创新,践行课程改革理念,在全市教学、教研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协助专职教研员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学科教研活动,承担我市重大教育课题的实验与研究等工作。
(三)根据工作需要,进入中小学教师教研科研工作站访学。在专职教研员指导下,相对独立地承担学科教研工作和活动组织任务。
(四)密切与任职学校的工作联系,外引内联,把学校建设成学科教研基地。
四、兼职教研员的管理
(一)符合条件的,经个人申请、单位和所在县区(中心)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遴选办法由市教科院制定。
进站访学人员,参照东人社发〔2015〕1号文件精神执行,须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兼职教研员实行聘任制,每学段每学科同时聘任两人,兼职周期为四年,由市教科院颁发聘书并安排专职教研员担任导师,到期自动离职。
市教科院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调兼职教研员进站访学,每人访学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三)在完成学校教学工作前提下,兼职承担部分市教科研工作。进站访学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
(四)兼职教研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市教科院参与,进站访学期间以市教科院管理为主,学校参与。学校要支持兼职教研员开展教科研工作,按每周3课时计入其工作量。
进站访学人员参照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执行,但不享受带薪休假,可随其任职学校休寒暑假,访学期间产生的食宿和交通费用由所在学校参照有关规定予以妥善解决。
(五)建立兼职教研员业务档案。兼职教研员兼职教科研情况由市教科院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年度单独考核,结果反馈其任职学校。
进站访学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市教科院负责,考核等次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结果记入干部人事档案,并反馈其任职学校。
东营市教育局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8日